纳雍县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规范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阵地,有序推进文明活动。
规范建设文明实践阵地。按照资源整合到位、体制机制健全、服务群众精准的要求,落实推进实践中心(所、站)规范性建设,下发“五有”建设标准,落实制定全年工作中计划,指导实践阵地开展活动,包装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农民讲师、文艺志愿者等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把群众需求结合宣讲、文艺演出,利用活动方式送到群众手中,推进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规范建设未成年人活动阵地。深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及活动开展指导,指导开展学校少年宫活动开展,常态化推进活动,利用校园文化周等,把少年宫阵地用活。进一步深入推进益童乐园、四点半课堂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家校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关心关爱活动。落实建设城市书房,让城市书房成为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加油站。
规范管理农村网络文化阵地。制作网络文明宣传折页,落实利用集中示范活动等开展网络文明宣传;对群众抖音、自拍、快手等进行监管,网络阵地管理规范。
一审:赵来睿
二审:向滟伶
三审:罗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