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中,桐梓县以法治为基、德治为心、自治为魂,巧妙融合“三治”理念,绘就了一幅法治乡村建设的生动图景。
走进马鬃苗族乡梅子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典故等法治元素映入眼帘,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法治文化广场随处可见的法律典故、法律条例,让法律知识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也更加懂法、守法。”梅子村村民陶全炜说道,现在周边乡亲们的法律意识都很强了。
近年来,梅子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项目资金、驻村帮扶、群众筹劳筹力的方式,实现了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村内主路路灯璀璨,法治相关标志性建筑焕然一新,卫生站、篮球场等公共设施一应俱全,极大地提升了村民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
“除了打造法治示范阵地的建设以外,更多的是对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平时通过院坝会、群众会的方式对群众进行普法。同时也邀请县级法治相关部门对群众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梅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勇说道。
基层治理既要讲法,也要讲德,以德治赋能法治,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官仓镇堡上村,“法律明白人”王得宇时不时就会到村里人流量多的点位走走转转,进行普法宣传,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
“他对我们堡上村地块、人员都很熟悉的,我们遇到矛盾纠纷都来找王主任去给我们调解。”堡上村村民蔡继康满意地说。
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388件,已经化解5457件,办理司法确认850件。像王得宇这样的“法律明白人”共有1255名,全县已经实现“1名村(居)法律顾问+5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我们还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法律明白人’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讲员、矛盾纠纷化解员和法治实践引导员。”县司法局法宣办负责人罗玉珠表示。
在基层治理的进程中,居民自治是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的有效途径。走进娄山关街道火炬社区骏逸天下小区,“楼栋公约”十分显眼。
“我们社区老年人和外来人员居多,人员流动性大,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娄山关街道火炬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金琼英介绍道,因此将居民公约作为推动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有效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和积极性。
据悉,火炬社区属于纯城市社区,管辖面积1.5平方公里,涵盖12个小区,外来人员达社区总人口三分之二。
“这种‘自己的事自己管’的自治模式我们深有体会。现在,我们社区治理的效率更高了,还极大地增强了我们居民之间的归属感和责任感。”火炬社区居民马小素说道。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巩固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为桐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县司法局法宣办负责人罗玉珠表示。
如今,全县已初步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成了4个国家级、38个省级、23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走出了一条独具桐梓特色的民主法治建设之路。(王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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