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力度,使《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人心,近日,赫章县野马川镇26个村(社区)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等宣传方式,宣传《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的遵守公共次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等内容,并向年纪大的和不识字的群众耐心地解读《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内容,如:在人员密集场合需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多通风;房前屋后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做好污水和生活垃圾及时妥当处理;禁止低俗婚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得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公共场合抛撒纸钱、焚烧祭品等,进而引导和促进群众公共文明行为,增强文明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文明条例》的深层理解,增强了群众规范自身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思想觉悟和文明素养,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营造了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张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