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乡级政府责任。健全宅基地管理队伍,依托基层自然资源和农服中心、村镇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管住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确保不欠新账,稳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精确宅基地摸底数据“筛子—梳子—篦子”式三级摸排,保证第一手数据的准确性,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做好宅基地全程监管,严格全过程监管,落实好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强化宅基地综合执法,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防止出现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
发挥村级主体作用。设立村级宅基地专职人员,通过村两委会议选出了解本村情况的专职人员,架起村民与村两委、镇政府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确保宅基地管理“最后一公里”处的畅达。提供代办服务,积极为村民提供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有关审批和核实手续等事项的代办业务,切实考虑行动不便、文化欠缺等困难群众实际难处,指导村民依法申请、使用宅基地,依法实施农村建房。(石栩昌)